考察后的调查报告显示,广东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万分之0.524,在全国31个省中排名第18位。广东学校安全事故有三个明显特征,溺水和交通事故占学生安全事故的比率大,其中溺水约占50%、交通事故约占20%。学生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中小学生群体,约占学校安全事故的90%;其中95%发生在上学时段、节假日时段,90%发生在校外。学生伤害案件发案率虽低。
报告表示,校园及周围安全环境存在很多隐患。大多数大学、中小学校校园周围不同程度存在乱摆卖、网咖、汽车乱停乱放等现象,部分校园门口道路减速带、交通设施标志不健全。有高校反映,校门口道路既没设红绿灯,也没划黄方格,交通险象环生;每逢放假时段,一些非法营运汽车在校园周围拉客,部分学生也乐意组团租车;学校周围偶尔会有精神病病人和流浪职员出现。公安部、教育部每年都部署“护校安园”、“护卫天使”活动,需要学生上学放学时段“见警察”、“见警车”、“见警灯”,但因为警力不足,大多数区域很难坚持,并未形成正常状态。
省政协考察中发现,广东学校安全教育未形成系统的教育体系,没依据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设置相应的课程。因为没专门的课程设置和教程,只能零散地在一些实践课中进行,针对性、实效性不强,教育成效不甚理想。
建议:
1.校园安全与“乌纱帽”挂钩
省政协调查组建议把校园安全同各级政府、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的“乌纱帽”挂钩,强化问责追究机制。各级政府要打造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,成立由政府分管教育和公安的领导为组长或牵头人的工作机构。现在尚未成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的市、县政府,要抓紧整改落实。
2.设安防资金纳入政府预算
建议设立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资金,纳入本级政府年度预算。一是确保根据肯定比率配足、配强学校安保职员;二是确保全方位消除校园无校门、无围墙现象;三是确保充分借助科技加大校园安防建设,在校门、校园与校园周围等要紧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、一键报警设施、红外报警装置等,构建现代化的校园安防体系。省教育厅应加快省级视频监控平台和校车监控平台的建设。
3.重点排查管控精神患者
调查报告还建议,一直把涉校“七类重点职员”尤其是精神患者排查管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,依托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,落实部门职责,预防这部分职员流窜到校园作案。水利、农业等水域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山塘水库等水域的巡查和管控;工商、质监等部门要关注校园食品安全;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学生上放学途中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,加大对校车安全的管理。
4.加快立法进程
现在,辽宁、云南、深圳、宁波等地已经相继颁布学校安全管理条例,努力达成学校安全管理法制化、规范化。省教育厅也于2006年起草了《广东校园安全管理条例》,虽然已经列入省人大十二届立法项目C类计划,但立法进程紧急滞后于目前学校安全形势进步的迫切需要。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此项法规的立法进程。